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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小姐妹被親媽男友摸下體猥褻 仍求「別關他」 | 情慾犯罪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高雄市57歲男子「阿德」(化名)與單親媽媽「阿麗」(化名)相戀交往,兩人展開同居生活,阿德也分擔阿麗親生女兒「曉春」、「曉秋」日常照顧工作,小姐妹更親暱喊他「爸爸」。然而,阿德前年竟色欲衝腦,四度伸狼爪猥褻當時年僅15歲、13歲的小姐妹,被橋頭地方法院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,但小姐妹哀求「希望爸爸不會被關」,法官讓阿德緩刑5年,交付保護管束。判決指出,阿德、阿麗母女從前年6月底、7月初開始同居,阿德卻在同年11月、12月間,趁阿麗外出工作時,數度潛入曉春、曉秋房內,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、患輕度智能不足的曉秋不知道要拒絕,被阿德摸胸、摸下體猥褻得逞,曉春驚嚇之餘,來不及反應,也被猥褻,全案直到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發現才推薦商品推薦商品曝光。. } }); } 患有「不語症」的曉秋被國中班導師詢問 「爸爸是否可以摸你」時,點頭說可以,「因為他是爸爸」。偵訊時,曉秋也僅用動作表示,阿德曾叫她躺下,然後摸她隱私部位,她當時不曉得為何沒有躲開、或推開阿德;曉春也有輔導諮詢紀錄在案。高雄市政府當時擔心曉春、曉秋繼續被欺負,緊急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聲請保護令,隔絕阿德與小姐妹。阿德到案坦承猥褻未成年人犯行,合議庭認定他犯4案,依對未成年人猥褻罪,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。然而,曉春、曉秋兩姐妹手寫信表示「願意原諒爸爸」,她們說,媽媽賺錢很辛苦,不僅要付房租、水電,還要負擔生活支出,「養我們負擔很大」,她們希望「爸爸」能早點回家,讓媽媽減輕負擔、天天開開心心的生活,希望他們老了以後有個伴。小姐妹更直說,其實阿德是真心關心她們,所以願意原諒他。合議庭表示,家庭是少年、兒搶先看超值推童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堡壘,阿德與阿麗同居,算是曉春、曉秋姐妹的長輩,理應悉心呵護、照顧她們,卻趁機猥褻小姐妹,明顯不尊重他人身體,惡性不算輕,但阿德犯後坦承犯行、態度尚可,且被與小姐妹隔離後,阿德配合度達9分,處遇效果也有9分,經整體評估,判斷他再犯可能性是2分,法官有意宣告緩刑。然而,高雄市政府委任律師、檢察官憂心,若宣告阿德緩刑,沒有辦法保證他絕對不會再犯,況且,阿麗也不是適格保護教養人,在阿德重新回歸家庭的情況下,恐怕難有效監督阿德行為,主張此案不適宜緩刑。合議庭卻認為,阿德與曉春、曉秋原是毫無血緣關係的陌生人,彼此卻能產生高度情感依附、共同生活,實屬不易,而從事工網購達人送禮地臨時工的阿德月收入雖不穩定,但多則10萬元、少也有4、5萬元,法官若全然不顧曉春、曉秋主觀感受,及其家庭、精神、物質生活,直接要阿德入獄監禁,恐怕會造成小姐妹家庭關係破裂,因此仍認為應宣告緩刑較為適當。橋頭地方法院表示熱銷排行榜,阿德與被害小姐妹雖無血緣關係,但情感依附極深,此次事件後,阿德獲阿麗母女三人原諒,應該有所警惕,也知道該珍惜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羈絆,應無再犯之虞,宣告緩刑5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可上訴。高雄市成年男子猥褻同居女友親生女兒,橋頭地方法院依對未成年人猥褻罪,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,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。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
三溫暖遇鮮肉!竟瞞有愛滋不穿「雨衣」嘿咻6次
高雄市一名男子丁丁(化名)明知自己是愛滋患者,卻在去年8月時三溫暖時認識一名男子,兩人先後未戴套發生6次性行為,而該男事後無意間發現丁丁參與HIV研究計畫,趕緊到醫院驗血,幸未感染。但男子不滿對方染愛滋一事憤而提告,事後與丁丁達成和解獲賠償,高雄地院審酌丁丁犯後態度良好,依隱瞞感染致傳染於人未遂罪,判丁丁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。
根據判決指出,丁丁早在2013年間就得知自己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,下稱HIV )即俗稱「愛滋病」感染者。卻在去年8月底,在高雄市某三溫暖結識被害男,明知未使用保險套或以其他方式隔絕體液而與對方發生性行為,可能導致傳染,卻心存僥倖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,在2個多月內與該男發生6次危險性行為。
直到被害男去年11月無意間發現,丁丁參與醫院研究感染HIV患者用藥研究計畫同意書,嚇得趕緊到醫院抽血檢驗,並找丁丁求證,而對方也坦承是HIV感染者,雖然該男經檢驗後未受感染,但他還是怒對丁丁提告。
法院審理時,丁丁坦承犯行,但表示是認為自己體內病毒量偏低,傳染性不高才心存僥倖未採取安全措施,合議庭函詢醫院,證實丁丁體內病毒數量少,傳染性確實偏低。
同時考量他在訴訟中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,獲被害人原諒並同意法院給予丁丁緩刑等情況,減刑處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,全案可上訴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檢舉性騷擾專線:080-2114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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